

2月6日,大批游客被導游帶到三亞某水晶產品公司購物。新華社發
海南憑借獨特的氣候優勢成為近年春節的熱點旅游目的地。今年春節期間,記者探訪旅行社“三天兩晚環島游”后發現,從報名到旅游全程,海南旅行社仍存在操作不規范、購物點“喧賓奪主”、團隊餐質量差、同質化競爭嚴重等問題。
不同報價攢一個團
春節前夕,記者來到海口市萬綠園和明珠廣場,一堆人圍著記者發放旅行社宣傳單。記者發現,即使同一家旅行社的宣傳單,許可證號卻不一樣,報價、聯系方式也各不相同。“我們是同一家公司,但帶隊的導游不同,我們是競爭關系。”發傳單的人說。
記者根據宣傳單上的電話聯系到一家旅行社的客戶經理王先生,他說,海南“三天兩晚環島游”從低檔到高檔,分為“豪華團”“三星純玩團”“四星純玩團”“貴賓團”等。各個團的行程一樣,只是購物點和入住酒店有區別。其中“豪華團”為4個購物點,記者選擇大年初二出發的“三星純玩團”有2至3個購物點,價格為550元。
大年初二出發前,該旅行社工作人員張小姐在集合點與游客現場簽訂合同。合同上要求出發前旅行社向游客提供《旅游行程單》和《行程須知》,張小姐說:“上車后導游會給行程單。”上車后,導游卻說,公司的人忘帶了。另外,旅行社也未主動向游客出具發票。
導游上車后告訴游客,這是一個由20多名散客拼成的團,來自多個不同的旅行社,因此大家要按照發團旅行社的行程走。記者采訪游客發現,大家報團價格不一樣,多則850元,少則500元。報的團檔次也不一樣,有的是“豪華團”,有的是“純玩團”,但都被旅行社“攢”到一個團。“我特別不能理解,同一個旅行社,交的錢和報的團檔次標準不一樣,為什么行程完全一樣?”北京游客王秀娟說。
該旅行社工作人員張小姐說,我們參加的旅游團是最經濟實惠的“豪華團”,購物點為4個,向記者發宣傳單的人也確實屬于他們公司。
海口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蔡俏說,海口市旅發委在春節前重申將重點打擊海口街頭發旅行社傳單的行為,同時告知旅行社不要接通過傳單介紹過來的游客,但一些旅行社為了招攬散客,仍采取了默許的態度。
購物點過多引反感
記者在三天兩晚的旅游行程中發現,游客普遍反映旅游團存在購物點過多、參觀景區時間緊張和團隊餐質量太差等問題。
導游一上車就明確告訴游客:“出來旅游要看、要玩、也要買,大家有喜歡的東西買上一些,沒有喜歡的也配合一下,該參觀的地方參觀,該聽(導購)講解的地方聽講解。”
在三天兩晚的行程中,游客總共參加了7個顯性或隱性的購物點,包括日常用品店、茶葉公司、海南特產廠、生物科技公司、咖啡廠、水晶公司、某景區內的購物點等,大大超過旅行社所說的4個購物點,而且每天第一個目的地都是直奔購物點。
來自天津的游客劉先生說:“當時報團時旅行社告訴我就兩三個購物點,沒想到有那么多。”
打著“參觀”的幌子進購物點也讓游客反感。旅程第二天,導游說帶大家到三亞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參觀“豐富的海洋生物”,游客們兩三分鐘看完一個鯊魚標本后,就被導購帶到一個房間聽該公司保健品和化妝品的“講座”,介紹和購物的時間近一個小時。“參觀”了多個購物點后,廣州游客朱源源感嘆:“我都不知道是旅游來了還是購物來了。”
來自西安的游客史女士說,她分別在兩個購物點買了深海魚油和茶葉等產品,結賬時收銀員都會問她是哪個團隊和哪個車。“導游肯定要拿回扣,購物點實在太多了。”
朱源源說,他以放松的心態來海南旅游,希望多聽到一些關于海南人文和景點的講解,“但一下車就被導游牽著像逛超市,很多時間都在推銷產品,購物點已經喧賓奪主。”
跑馬觀花飯菜奇差
由于購物點眾多,游玩時間非常緊張。導游規定游客每天早上6點起床,6點半集合,游客普遍反映疲憊不堪。廣州游客郭先生說:“其實這是擠壓我們的休息時間去購物點,哪有景區早上六七點開門?”在緊張的行程中,購物時間少則半小時,多則一個多小時。“參觀景點給我們限時,購物點卻不限時,看來購物點比景點的待遇高。”朱源源說。
雖然第一天導游就給游客打了“預防針”:“飯菜只能吃飽,不保證吃好。”但所謂“八菜一湯”的團隊餐還是讓游客們大跌眼鏡,團隊餐不僅分量少,而且“味同嚼蠟”,甚至一些菜已經變味。游客朱源源拿湯勺撈著湯里幾片數得清的白菜笑言:“這菜湯還不如涮鍋水呢!”最終他買了一個魚罐頭才吃飽。
記者跟團采訪過程中發現,在每個景點、購物點、用餐處,都能看到數十輛相同或不同旅行社的旅游大巴。海南省旅游發展研究會會長王健生說,海南大部分“三天兩晚旅游團”行程線路沒有區別,產品同質化嚴重。
■動態
低于成本報價可罰10萬元
為嚴厲打擊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報價招徠旅游者,海南日前出臺規定,凡是出現上述情況的旅行社最高可處以10萬元罰款。
為嚴厲打擊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報價招徠旅游者,日前出臺的《海南經濟特區旅游價格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指出,海南省地接旅游成本的構成要素“由團隊餐飲費用、住宿費用、省內旅游交通費用、旅游景區景點門票價格、特種旅游項目費用、旅行社綜合服務費和法定稅費構成”,同時明確了旅游成本的認定方法,“屬政府指導價的,按規定價格幅度的下限計算;屬市場調節價的,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費用計算,沒有合同約定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計算;旅行社綜合服務費標準,由所在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征詢旅行社行業協會意見核定;法定稅費按國家稅收政策及相關收費標準計算”。
對低于旅游成本招徠旅游者的法律責任,《規定》對《海南省旅游條例》進行了修正,不再以責令限期改正為前置,并設定了較重的處罰,“以低于旅游成本招徠旅游者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規定》還要求旅行社主要旅游產品報價向所在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對不按規定實行備案,或者提供虛假備案信息的予以處罰。
據新華社電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