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福州2月10日專電(記者康淼)隨著車站、碼頭等場所人流量不斷增加,福州市工商局加強清查這些場所食品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加大了重點食品抽檢頻次。10日,福州市工商局還向社會發出食品安全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在旅行中購買食品注意六點。
一、不宜購買流動商販出售的食品,要在正規、有信譽的商場、超市購買。注意看食品經營者是否具備《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及所售食品檢驗合格的證明。
二、購買食品時,盡量選擇預包裝食品,索取并保留好相關單據,如出現問題可作為投訴或申訴的重要憑據。
三、查看食品包裝是否存在破損或外漏的情況,是否有受脹起鼓的現象,若有此現象,表明食品可能已被污染或變質。
四、看包裝和標簽上生產廠家的名稱、地址、電話是否齊備,是否標注了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是否注有配料表、生產批準文號、QS標志等,還要注意貯存條件提示。
五、購買進口的預包裝食品,要注意看是否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還應當看包裝上是否載有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國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六、注意直接入口食品是否采取防蠅、防蟲、防塵等防護措施并使用專用售貨工具銷售。(完)
(本文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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